1、老5类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。自2004年1月1日起,我国首先在大米、食用植物油、小麦粉、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。具体范围规定:
(1)、小麦粉,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。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、特制二等小麦粉、标准粉、普通粉、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.
(2)、大米,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。
(3)、食用植物油,包括以菜籽、大豆、葵花籽、棉籽、亚麻籽、油茶籽、玉米胚和红花籽等植物油制取的毛油为原料,经过加工制作的半精炼食用植物油(一级油、二级油)和全精炼食用植物油(调和油、高级烹饪油、色拉油)。不包括芝麻油(香油)。
(4)、酱油,包括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。
(5)、食醋,包括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。不包括保健食醋。
2、新10类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。2005年7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已在全国启动了对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饮料、调味品、方便面、饼干、罐头、冷冻饮品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工作。其中:肉制品包括腌腊肉制品、酱卤肉制品、熏烧烤制品、熏煮香肠火脚制品;乳制品包括液体乳、乳粉、其它乳制品;饮料包括瓶装饮用水、碳酸饮料、茶饮料、果(蔬)汁及其饮料、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、固体饮料;调味品包括糖、味精。
3、不在QS 认证 之列的食品。
根据<<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>>,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指有固定生产、加工场所,有相应生产加工设备和工艺流程制作、销售食品的企业,不包括现做现卖、流动制作等形式的食品加工场所,即宾馆、酒家、西餐厅以及超市自制的食品不在QS认证范围之列。